家住乐山市五通桥区的P女士于2019年11月为其独生子19岁的L先生投保《泰康全能保2017两全保险》,保额20万。年交保费3520元。L先生于2020年10月前往射洪市一家酒店从事厨师工作。L先生待人诚恳,为人吃苦耐劳,与同事们相处融洽。酒店的同事们与酒店领导都对他赞誉有加。
2021年2月19日凌晨1时许,20岁的L先生在与同事一起吃过夜宵后乘坐同事驾驶的现代小轿车返回工作单位,当小车行驶至射洪市区一路口时,与前方重型货车尾部相撞,L先生与现代小轿车驾驶人均因重型颅脑损伤当场身亡。被保险人母亲P女士在接到儿子所在单位称其儿子遇车祸身故后的电话后,于2021年2月20日上午报案称被保险人L先生于2021年2月19日凌晨乘坐同事小车发生交通事故身故。
接到受益人报案后,泰康人寿遂宁中支理赔人员立即赶往车祸出事现场,并且走访射洪市殡仪馆、射洪市交警大队以及射洪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经核实,L先生确为乘坐同事小车遇车祸身故。经射洪市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L先生在本次交通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乐山中支理赔人员也走访L先生居住地面见了L先生的母亲P女士,通过P女士了解到了L先生的平时家庭生活情况,在遂宁中支理赔人员与乐山中支理赔人员协同合作下,最终形成本案的专案报告与相关现场资料。总公司在收到客户申请资料及理赔人员的专案报告与相关现场资料后于5日内做出理赔决定,同意给付受益人P女士意外身故保险金200万元。
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礼赞生命。泰康人寿乐山中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快速理赔到位,服务到家。当风险来临,保险给予客户的,不仅仅是一份经济保障,更是一份有温度的真诚关怀,泰康人寿乐山中支用优质迅速的理赔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爱尽责,让家无忧的大爱承诺。本次理赔案件的圆满处理,也让所有人进一步认识了保险具有生有准备,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故有所留,残有所靠以及生活困难时雪中送炭,生活美满时锦上添花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