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公示信息
一、收费项目
年度会费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分类 | 项目及内容 | 服务对象 |
一 | 行业自律 | 1.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组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自律规则,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会员单位、社会公众 |
2.督促会员单位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委托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
3.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 |
4.进行自律管理,对于违反本会章程、自律公约和自律管理制度、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的会员单位,按本章程、自律公约及自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警告、业内批评、公开谴责、扣罚违约金、提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山监管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等惩戒措施。 |
二 | 行业维权 | 1.代表行业积极参与关于行业改革发展、行业利益的决策论证,提出保险业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
2.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沟通,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维护保险业、会员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3.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当会员合法权益受损时,代表会员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 |
4.接受和办理监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 |
三 | 行业协调 | 1.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健康和谐的行业氛围。 |
2.规范行业教育培训标准,督导从业人员管理,指导相关培训工作。 |
四 | 行业交流 | 1.建立会员间信息通联工作机制,促进业内交流。创办信息刊物、开办网站,汇总保险市场信息,提供行业数据服务,实现信息共享。 |
2加强与其他相关行业的沟通协调,促进行业对外交流。 |
五 | 行业宣传 | 1.整合宣传资源,制定宣传规划,组织开展行业性的宣传和咨询活动。 |
2.普及保险知识,利用多种载体开展保险公众宣传。 |
3.组织落实“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推动行业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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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注保险业热点、焦点问题,正面引导舆论宣传。 |
三、收费性质
会费
四、收费标准
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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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银行机构分类 | 保险机构分类 | 会费标准 | 合计 |
| 中介会员单位 | 0.2 | 0.2 |
上年度资产总额在200亿元以下(不含200亿元)的会员单位 | 上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保险公司会员单位及其他会员单位 | 2.7 | 2.7 |
上年度资产总额在200亿元以上(含200亿元)的会员单位 | 上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的保险公司会员单位 | 4 | 4 |
| 上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3亿元以上的保险公司会员单位 | 6.5 | 6.5 |
五、收费依据
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