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保监局联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退保等风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栏目:监管要闻 发布时间:2022-06-29
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退保等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近年来,部分不法社会组织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代理退保”等名义招揽生意,声称可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怂恿或诱骗消费者重复频繁投诉金融机构。此类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嫌违法犯罪。为整治代理退保乱象,防范金融领域代理退保等风险,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现通告如下:一警惕“代理退保”风险不法分子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恶意投诉,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效沟通。不法分子收取消费者高额费用,退保后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可能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上述行为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存在消费者资金受损、遭受诈骗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危害群众财产、信息和人身安全。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申请行业协会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不可轻信不法分子“代理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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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金融领域

代理退保等风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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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部分不法社会组织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代理退保”等名义招揽生意,声称可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怂恿或诱骗消费者重复频繁投诉金融机构。此类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嫌违法犯罪。为整治代理退保乱象,防范金融领域代理退保等风险,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现通告如下:



警惕“代理退保”风险



不法分子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恶意投诉,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效沟通。不法分子收取消费者高额费用,退保后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可能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上述行为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存在消费者资金受损、遭受诈骗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危害群众财产、信息和人身安全。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申请行业协会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不可轻信不法分子“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拒绝参与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遭遇诈骗、敲诈勒索等不法侵害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消费者应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现金价值、退保损失等金融基本概念。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购买金融产品,勿受“退旧买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审慎授权或签署金融产品和服务合同,防止陷入欺诈误导等金融消费陷阱。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金融机构要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切实加强销售适当性管理,严肃整治销售误导,妥善处理消费投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发布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发现不法分子“代理维权”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建立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整治,优化营商环境。金融监管部门依托行业协会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办事机构,强化大数据监测分析,统筹整合行业力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不法组织或者个人“代理维权”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诈骗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四川银保监局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公安厅

(文章转自四川保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