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发生交强险无责任赔付?
栏目:保险常识 发布时间:2021-03-16
案例:2021年1月16日,张先生在路上正常直行时与一辆未经转向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突然强行转弯的大众车发生碰事故。事故发生后张先生拨打122电话报警,经交警查阅路况视频资料后判定张先生无责,对方负全责。双方对结果无异议,张先生以为自己等着对方支付赔款然后修车就可以了,但是却被大众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根据保险条款因此自己还要赔给对方2000元左右。随即,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拨打报案电话,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调度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张先生,“我被人撞了,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但结果对方保险公司要赔全责方大约2000元……你说这合不合理?”保险公司查勘员了解事故经过后,向张先生解释到对方驾驶员受伤,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对方损失1800以内的医疗费和损失18000以内的死亡伤残项下的费用理应由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番详细解释后,张先生表示会配合双方保险公司完成后续理赔。后经过保险公司查勘员与张先生的积极配合,于2月5日支付对方驾驶员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1852元。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交强险实施以来,无责赔付原则给车主造成很大的困惑:明明是人家撞了我,为什么要我反赔给他?在实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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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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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6日,张先生在路上正常直行时与一辆未经转向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突然强行转弯的大众车发生碰事故。事故发生后张先生拨打122电话报警,经交警查阅路况视频资料后判定张先生无责,对方负全责。双方对结果无异议,张先生以为自己等着对方支付赔款然后修车就可以了,但是却被大众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根据保险条款因此自己还要赔给对方2000元左右。随即,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拨打报案电话,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调度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张先生,“我被人撞了,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但结果对方保险公司要赔全责方大约2000元……你说这合不合理?”保险公司查勘员了解事故经过后,向张先生解释到对方驾驶员受伤,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对方损失1800以内的医疗费和损失18000以内的死亡伤残项下的费用理应由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番详细解释后,张先生表示会配合双方保险公司完成后续理赔。后经过保险公司查勘员与张先生的积极配合,于2月5日支付对方驾驶员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1852元。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交强险实施以来,无责赔付原则给车主造成很大的困惑:明明是人家撞了我,为什么要我反赔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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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无责赔付原则,存在两种解释:一是无责赔付原则是针对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不问事故原因、不问事故责任、不问责任大小、只要事故发生了,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保险金给受害人,不仅仅包括受害者的人身伤亡也包括受害第三者的财产损失;二是针对机动车辆也就是事故侵权方的,只要发生意外,无论是造成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害,应该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车主被判定为无责任时,如果交警要求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一样要依法进行赔偿,不赔是违法的行为。此时车主承担的不是交通事故责任,而是民事赔偿责任,无责任赔偿时不应超过10%的赔偿比例。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车主就算是无责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费用。
1、当事人双方对交通事故损害都无责任,交通事故属于意外。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
3、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其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行为。
相关人士在此提醒大家,交强险无责赔偿虽名为无责,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无责赔偿应当考虑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损坏财物实际产生了作用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因此,交强险无责赔偿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