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协会秘书处组织学习近期监管文件精神
栏目:协会动态 发布时间:2021-02-28
乐山协会秘书处组织学习近期监管文件精神为严控保险案件风险,保持乐山市保险业健康发展,8月4日,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学习《四川保险机构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川银保监发〔2020〕21号 以下简称规定),协会工作人员6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李科主持。会议原文传达了规定要求,认真学习了普遍适用禁止性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禁止性规定、各条线人员禁止性规定等8项内容,并对相关条款释义进行了明确。会议强调,禁止性规定的落地实施对于当前保险业风险防控意义重大,事关乐山市保险业稳定发展大局,协会各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不折不扣执行禁止性规定,并在工作中注重引导各保险机构强化条线人员管理,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将禁止性规定融入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流程,严格坚守纪律红线,严格把守风险底线,切实保障各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客户合法权益。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文件学习为契机,提高风险认识,强化贯彻执行,将文件精神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并对辖内各机构积极引导,做好禁止性规定在行业内部的落地实施,切实维护好行业稳定发展大局,为乐山市保险业夺取疫情防控和健康发展双胜

乐山协会秘书处组织学习近期监管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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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控保险案件风险,保持乐山市保险业健康发展,8月4日,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组织学习《四川保险机构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川银保监发〔2020〕21号 以下简称规定),协会工作人员6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李科主持。

会议原文传达了规定要求,认真学习了普遍适用禁止性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禁止性规定、各条线人员禁止性规定等8项内容,并对相关条款释义进行了明确。会议强调,禁止性规定的落地实施对于当前保险业风险防控意义重大,事关乐山市保险业稳定发展大局,协会各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不折不扣执行禁止性规定,并在工作中注重引导各保险机构强化条线人员管理,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将禁止性规定融入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流程,严格坚守纪律红线,严格把守风险底线,切实保障各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客户合法权益。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文件学习为契机,提高风险认识,强化贯彻执行,将文件精神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并对辖内各机构积极引导,做好禁止性规定在行业内部的落地实施,切实维护好行业稳定发展大局,为乐山市保险业夺取疫情防控和健康发展双胜利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