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关乎发展全局。“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设立安全发展专篇,提出“实施金融安全战略”,并将其与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
当前,我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已经取得决定性成就。进入“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强调增强金融体系韧性,筑牢金融安全防护网。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安全管理面临更为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也面临增强金融体系韧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从战略角度加以系统推进。”中行研究院主管级高级研究员李佩珈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新形势 新挑战
金融稳,经济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目前,我国重点领域的增量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风险逐步得到化解,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金融杠杆率明显下降,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至2020年,银行业和保险业总资产年均增速都降到了比较低的水平,分别为8.3%和11.4%,大体只有2009年至2016年间年均增速的一半,金融体系内部空转的同业资产占比大幅下降。
除此之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包括影子银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有企业高杠杆以及民间非法集资等多个领域的乱象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无序扩张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潜在系统性风险进入收敛状态。
看到成绩之余,也要看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方面,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为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另一方面,当前我国金融业内外部环境较为复杂,受到疫情的影响,金融防风险工作面临新的压力。
“金融业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效应,构建高效、稳健的金融安全网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我国金融市场建设起步较晚、成熟度相对不足,金融体系稳健性更容易受到外部市场冲击,因此有必要从提高金融体系韧性的角度,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筑牢我国金融安全防护网。”李珮珈认为。
“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之下,要从对内、对外两个层面考虑提升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国内层面,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金融体系平稳有效运行,更好地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对外层面,要在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构建有效监管体系,防范因跨境金融活动的增加导致的风险跨国传递,同时要预防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形成冲击,形成对金融体系的有效防护。”
精准化解存量风险
准确判断风险隐患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专家分析称,从“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部署来看,有两个领域将是未来化解存量风险的重点。
一方面,对比历次规划来看,“十四五”规划纲要首度提及“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内人士判断,地方政府“化债”相关工作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强化推进。
“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根源。”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分析认为,在当前环境下,更有必要强调地方政府降低杠杆率。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指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过重,新增隐性债务情况仍然存在。
“防范化解债务市场上的隐性债务风险,是未来一段时间金融风险处置的重要任务。”曾刚认为,未来5年内要更好地强化对地方国企的风险管控,建立地方债务管理体制,推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得到更加合理的控制,降低相关风险。
另一方面,对于地方中小银行机构风险问题,需要进一步统筹解决。
“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对地方中小银行稳定性产生影响。未来,这两个问题需要协同解决,推动两者之间形成良性关系。”曾刚对此进一步建议,一方面要通过改革的方式夯实地方中小银行资本金,提高公司治理,帮助银行化解风险;另一方面,必须对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进行系统性改革。
构建更加强健有效金融安全网
构建更加强健有效的金融安全网,是未来进一步增强金融体系韧性的内在要求。专家分析称,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监管,其中,防止“大而不倒”问题将是宏观审慎监管的抓手之一,也是系统性风险防范的关键。
“好的风险管理不仅是指正常经营状况下的风险管理,还需要考虑到意外、特殊情况下和危机状况下的风险管理。对于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还要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出发,实施附加监管要求。”曾刚认为。
一系列相关监管政策正在近期密集出台。近日,央行会同银保监会就《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首次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银行,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风险和管理状况,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要求,制定集团层面的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并于下一年度8月底前提交危机管理小组审查”。
专家分析称,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通过恢复处置计划全方位了解商业银行整体的薄弱环节,在统筹处理重大风险时能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能够以此梳理业务,加强管理,不仅在危机来临之时有信心度过风暴期,而且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也能作为银行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曾刚强调:“恢复处置计划不能制定完后就束之高阁,而是应该利用计划中体现出来的逆向风险思维,有针对性地弥补当前商业银行自上而下的分块风险管理模式造成的‘空白点’和‘薄弱点’。”